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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煤电项目备受关注,“一带一路”如何应对环境风险?
2020-12-04 348次

       12月1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了“一带一路海外项目分级分类体系”,建议基于环境影响对海外项目进行红、黄、绿灯三级分类,对中国“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项目的环境与生态影响进行系统、清晰的分类识别,以助力海外项目的管理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加强监管。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下简称带路联盟)通过《“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基线研究报告》(下简称《报告》)推出了上述分类体系。《报告》由带路联盟牵头、世界资源研究所支持并共同撰写。

       大批煤电项目或削弱中国气候形象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增长29.7%,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837.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31.3亿美元,分别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的55.7%和58.2%。

       “一带一路”依旧是中国海外投资增长的引擎,从投资和工程承包的累计金额看,能源、 采矿和交通类项目是重点。

       电力和能源合作与投资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领域之一,然而,近年来全球加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共识越来越强、应对日益紧急的气候变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来自“一带一路”东道国的“可持续能源投资”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海外进行煤电投资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争议与关注。煤电项目为东道国带来的气候减排压力、环境压力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受到更多的讨论。

       近几年,中国成为了海外煤电投资的主力军。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中心的中国全球电力数据库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7年间,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了462个发电机组,总电站容量达81吉瓦。2002至2017年间,中国投资者总计在海外市场参与投资了23.4 吉瓦的煤电站。

       有别于中国海外煤电投资的情况,如《报告》指出,在国际上,一些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已经制定了针对有害环境项目的排除清单,其中对于燃煤电厂的限制排除尤为引人关注。在气候变化问题愈来愈急迫的背景下,世界银行和日本、韩国等OECD国家开始限制对燃煤发电项目的财政支持,鼓励清洁发展。例如:

       日本宣布收紧对外国燃煤电厂的投资标准;

       来自26个国家的近120家私营和公共金融机构已同意将化石燃料排除在其投资之外;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开发银行(AIIB)在2020年9月表示不再为任何火电项目和涉煤项目提供融资。

       有观点认为,中国在海外的煤电投资被认为与中国国内积极进行的绿色转型背道而驰,有可能削弱中国和全球的气候行动,也不利于中国的国际形象。

海外项目绿色发展建议

       《报告》提出可依据投资项目在环境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减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个维度上的影响,将项目分为绿灯、黄灯和红灯三类,分别对应鼓励合作类、一般影响类和重点监管类的分级。同时,《报告》提出了“一带一路”项目投资正面和负面清单的管理办法,对推动海外项目绿色发展做出了具体建议。

       近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海外煤电投资备受关注。《报告》将海外煤电投资列为红灯项目(即重点监管类项目),同时归入对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绿色港口及造林项目等则被列入绿灯项目。报告指出,对所有项目而言,无论其类别如何,只要侵犯了关键的生物多样性区域,就会被视为红色项目,而不考虑其他贡献。对于最初被归为红灯分类的项目,如果能够通过缓解或补偿措施管理环境风险,则有可能转为红/绿色或红/黄色。

       在对项目进行红灯、黄灯、绿色分类的基础上,《报告》筛选了“一带一路”对外投资项目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并希望借由正面、负面清单的发布,完善对外投资监管机制和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机制。报告呼吁,通过分级分类机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能够从决策流程、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更好管理海外项目的生态和环境风险。此外,对于环境和生态友好的海外项目应得到更多金融和政策支持。

       “我们希望正、负面清单的提出,能够推动、改善海外投资项目管理,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项目绿色管理依据,为金融机构绿色投资提供指引,并引导企业切实承担生态环境风险主体责任。” 报告主要作者之一、世界资源研究所“一带一路”部绿色金融项目分析员王烨说。 

       《报告》的主要建议包括:

       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分级评估结果,加强对“绿灯”项目投资的支持政策。例如在专业化担保和增信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等方面,为“绿灯”项目提供激励。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制度中,考虑结合《指南》对相关境外信贷信息进行收集填报和信息披露,综合评价绿色业绩。

       参与“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的企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基于环境效益分类评估结果,在决策流程、风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融资条件、绩效评价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三类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差异化管理。

       根据带路投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适应各国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分级分类体系,为东道国政府提供参考;并推动在当地开展成果应用示范,为项目分级分类推广应用到更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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